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
加強汽車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粵安監管三【2017】9號
各地級以上市安全監管局,順德區安全監管局,中直駐粵有關省公司:
為進一步規范汽車加油站經營安全行為,有效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廣東民聲熱線反映和近期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現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強化加油站作業現場管理
各成品油經營單位及加油站要依法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狠抓作業現場管理,在已有規定的基礎上,還應滿足下列安全管理要求。
(一)加油站應設置指示進出方向、車輛加油時停放位置的明顯標識。
(二)在加油作業區范圍嚴禁擺放與加油作業無關的促銷商品等物品和張貼、放置任何產品銷售廣告板,防止因堵塞通道引發安全生產事故和阻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在加油作業區等爆炸危險區內嚴禁使用手機,嚴禁張貼、設置“微信掃碼”“搖一搖”等易誤導顧客使用手機的廣告、標牌等。
(四)車輛進入加油作業區加油,應由專人引導到相應加油位置停車熄火,確認安全后方可加油。
二、規范自助加油站安全管理
對確需設置自助加油站(區)的,除應當符合《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2012)第6.2、6.6節要求外,還應滿足下列安全管理要求,并在自助加油站(區)相應的加油機等位置設置“自助加油”標識。
(一)規范完善設施設備。自助加油站應設在城市人口密集區外,自助加油機數量原則上不宜超過該站加油機總數的50%;加油槍應有無壓自封裝置,具備解決顧客因未關油槍開關而造成下一名顧客提槍時出現油品濺出問題的功能。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根據自助加油作業特點,特別是要針對特殊時期、繁忙時段、夜間值班等突出問題,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明確責任體系和崗位職責,確保安全管理到位。
(三)加強安全培訓。針對自助加油的特點,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培訓,有效提高現場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水平。
(四)加強現場管理。在加油島處設置醒目自助加油操作說明,配備專職人員負責作業區現場安全管理,巡查自助加油設備使用狀況,及時指導顧客安全操作,提醒司乘人員消除不安全因素,并防止自助加油者違規向機動車輛油箱以外的任何容器加注汽油以及其他違法違規加油行為。嚴禁發生任何脫離現場管理人員視線的自助加油行為。
(五)加強應急管理。要根據人員編制減少,加油環境發生變化等特點,針對自助加油過程中出現濺油、灑油、溢油、加錯油、設備損壞、數質量糾紛、停電應急、油品燃爆和人為故意破壞行為等突發事件,制定完善相應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需的應急救援器材并確保處于完好狀態,加強演練提高員工對事故或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六)加強宣傳指引。通過各種形式和渠道大力宣傳自助加油站安全知識,完善自助加油服務指引,引導消費者認識、熟悉并接受自助加油。
新建、改建、擴建加油站設置自助加油功能或既有加油站通過技術改造等設置自助加油站(區)的,成品油經營單位應對自助加油站(區)符合前款要求的情況,組織本企業、施工等單位的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并納入加油站建設項目驗收安全評價或者現狀安全評價的內容,向相應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發證機關申請核準后,方可開展自助加油業務。未經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安全監管部門批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開展自助加油活動。
三、加強散裝汽油銷售安全管理
根據《成品油零售企業管理技術規范》,加油站是使用加油機為機動車油箱加注汽油、柴油的專門場所,原則上不能銷售散裝汽油。對為保證正常生產、生活活動確實需要罐裝或散裝零售成品汽油的,各成品油經營單位要督促下屬加油站嚴格按照省公安廳等四部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加油站散裝汽油銷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查驗和登記購買人的所在單位、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地址、購買數量、用途等情況,留存購買人身份證復印件和購買證明原件并經加油站負責人簽字批準才能購買,批準購買情況由加油站當天匯總書面報當地派出所備案。
四、迅速開展安全專項治理和執法檢查
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前期國家和省部署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立即組織轄區內的加油站對照上述要求開展自查自糾為主的安全專項治理,并加強監管執法檢查,對違法違規者依法嚴肅查處,徹底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請迅速將本通知傳達到轄區內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所有成品油經營企業和加油站,并于今年9月底前將本地區開展安全專項治理和執法檢查情況報省局監管三處。
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0日